孙子兵法·谋攻篇(节选)

孙子曰: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,破国次之;
全军为上,破军次之;全旅为上,破旅次之;
全卒为上,破卒次之;全伍为上,破伍次之。
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,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
故上兵伐谋,其次伐交,其次伐兵,其下攻城。
攻城之法,为不得已,修橹愤温,具器械,三月而后成,距堙,又三月而后已。
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,杀士三分之一,而城不拔者,此攻之灾也。
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而非战也,拔人之城而非攻也,毁人之国而非久也;
必以全争于天下,故兵不顿而利可全,此谋攻之法也。
故用兵之法: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守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
故小敌之坚,大敌之擒也。